• 2009-05-23

    哦,苏阳

        苏阳在根据地的演出最后一首歌是《长在银川》,开头第一句“我的家就在红星路边上”。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我的家是在红旗路的边上,就是最近很出名的跨了高架桥的那条路。桥塌的那天是我妈的生日,外婆舅舅他们都去我家了。晚上看到网站新闻,我手心一下子就出汗了——桥塌的那一段是从我家回舅舅家的必经之路。打电话过去问,说没事,那个点他们还没走呢。

        第二天我妈又打电话来说,一开始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她特别担心,怕她以前工作的那家工厂的同事们有人被压在下面,后来确认没有,很是欣慰。我理解但我有点受不了她对那家让她15岁就干重体力劳动,然后又集体兴致勃勃地讨论她的个人生活,最后还拖欠她很多工资的工厂的深厚感情,这个话题总是让我无名火起。于是我匆匆地扯到了别的话题上,我怕再说下去会让我妈知道我是这么刻薄,她大概还不知道这件事呢。

        过年的时候去看一个老同学,回来跟我妈说起他的近况:那个男生是我们高中班上大学考得最好的一个,毕业后直接回了老家的一个研究所,买了140平米的大房子,买了一辆307,有个快两岁的女儿,自己从来不做饭,因为去父母家步行才五分钟。我妈很有点羡慕地说人家生活比你舒服多了,哪像你动不动晚上就八九点才到家,这么大了也没小孩,还要时不时担心老公出差碰到恐怖袭击这种烂事儿。我说我才不理解他,当年既然可以读书出去,怎么还会想回来。不知道我不假思索斩钉截铁的语气有没有伤到她,也许她一直就觉得我是个无法被改变的小孩。

        说回苏阳。他唱最后一首歌之前说深圳是个移民的城市(这个我们都知道),都是外地人,满街都在卖手机(这个我们也都知道),我们离开家到这么远的地方,为了寻找幸福,就像我们的父母,曾经离开他们的家乡。大家都被他感动了。其实待在这里会不会增加幸福,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站在台前的人应该多半都不愿意回去。以前听胡德夫的歌,听罗大佑的《鹿港小镇》,我跟狐狸笑说,台湾人格局真小,从台南到台北坐几个小时的车,就乡愁得不得了,我们十八岁开始四十多小时的火车已经是家常便饭。现代中国的乡愁,大概都是贾樟柯式的,像凝视自己身上的一块疮疤,混合了恶狠狠的厌憎和柔软的怜惜,很想离它远远的,但又老是记挂着永远忘不了。就像苏阳,他要到北京才能发表他的见解,要到北京上海深圳才会看到最热情的观众在台下为他如痴如醉(这三个城市最热情是他自己说的),可他唱的始终是宁夏、花儿、贺兰山。

        我们是多么爱他啊,那些耳熟能详的歌,每一首每一句我们都张口就来。“卷起这铺盖我盖起这楼,楼高呀十层我睡在地上”,“往右一转就是那个新华街,新华街的稀罕多嘛事儿也怪”,“我悬来悬去没有望想,吊死在这棵牡丹的树上”,“贺兰山下一马平川花落花又开”,“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同样的姿势,再来一次”。。。这是我在根据地看过的最好的演出,虽然后面有些讨厌鬼在没完没了地玩骰子(我最烦玩骰子了,想喝酒端起来就喝嘛,何必找这种弱智的由头),也不要紧了。我想出一个表达感情的句子:苏阳我们全家都爱你,但是没好意思喊出来。

        实在太喜欢他的歌了,蓝天之下,黄土之上,只有一把吉他和一群人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多么直接。当然,我绝不反对有层层橱窗、镜子、水晶和钻石反射的人生,但我还是好容易被那样的直接所击中。

        同事递给我一小瓶威士忌,喝了一口,一下子就热了。这时候苏阳唱到《贤良》,他说奇女子们站左边,奇男子们站右边,上来一起唱吧。男的那边一下子上去了五六个,女的没有。同事就在后面推我,我也没怎么犹豫就上去了——我在这种场合很容易变得相当不要脸。吉它手把他的麦让给我用了。“你是世上的奇女子呀,我就是那地上的拉拉缨”,第一次听苏阳的歌,就是某飞碟推荐的这首(我没好意思告诉狐狸那次我们去看许飞演唱会乐队贝司手就是苏阳的贝司手大伢,他一定会说我靠这么浪费。P.S我还是很想念许飞的)。感谢根据地的音响师,把我那只麦关到几乎没有声音,苏阳毕竟不是李宇春,我的声音要是跟他一起放出来,一定显得全不类人声。就图个气氛吧,姐姐我继跟超级偶像李宇春同台唱歌之后,又跟苏阳同过台了。嘿嘿。

        他还唱了几首新歌,有首叫《冤家》的很有意思:张家营有个张桂花。。。心灵手巧,麻将打的也好。。。找个家守住她,春暖花开生个娃。。。宝贝宝贝呱呱叫,这个说,上清华,那个说,上北大。。。长大了,是个冤家。现记的歌词,不全可能也不准。

        我没像我妈希望的那样上清华,当然她的愿望本来也不是特别强烈。不过她经常带点得意地跟别人说,我这女儿读书考大学找工作买房子嫁人,没一样让我操心的。她大概不会觉得我是冤家吧。笑。

        我好像明白我为什么宁可待在深圳了, 因为这个城市我来时已经足够强壮而心态平和,无非是工作辛苦加上一点点办公室政治,又或者股市跌了经济危机了,也没什么,这个城市从无机会伤害到我,我跟它就像彼此客气矜持的好邻居。而我热爱并且将来一定会去生活的成都,在我心中就是一座爱和平静的城市,犹如1960年代美国人心目中的San Francisco,如果去,要头戴鲜花地去。只有故乡,是那么地暧昧难言,如同冤家。

        就像成都,在佳佳和桑格格这样土生土长的姑娘心里,必然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滋味,远不是张海豚一句流丽的"I love this city"能概括的啊。